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注销股票期权合计为 723,000 份,涉及人数为 35 人,占注销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5226%;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0 股,涉及 人数为 6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778 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38,350,201 股变更为 138,341,201 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了专项报告或意见。 2、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目前已取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调整程序、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6、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 销回购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 7、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和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 况 1、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75 万元,相比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5.69 万元增长率为-94.52%。低 于公司《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0.00%”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 解锁条件未达成。 根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在行权期内,若对应年度的考核未达到上 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对应行权期内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终止行使并由公司注销。”“在解锁期内,若对应年度的考核未达到 上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对应解锁期内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并 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本期注销期权数量/份 票数量/股 郝连奎 总经理 90,000 1,500 陈立 副总经理 75,000 1,500 范一木 副总经理 75,000 1,500 瞿小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000 1,500 范敏 财务总监 60,000 1,5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其 363,000 1,500 他人员 合 计 723,000 9,000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的“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 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限制性股票 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缩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 (3)派息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 (4)配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实施配股的,公司如按本激励计划规 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则因获授限制性股票经配股所得股份应由公 司一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按授予价格或本次配股前已调整的回购价格确定;因获授限制性 股票经配股所得股份的回购价格,按配股价格确定。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370,2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 元人民币现金。 故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根据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12.79-0.012=12.778 元/股。 姓名 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元/股) 回购金额(元) 郝连奎 1,500 12.778 19,167 陈立 1,500 12.778 19,167 范一木 1,500 12.778 19,167 瞿小松 1,500 12.778 19,167 范敏 1,500 12.778 19,167 吕克妹 1,500 12.778 19,167 总计 9,000 — 115,002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38,350,201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 数量为 9,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宜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限 小计 数量 比例 (%) 制性股票回 (%) 购注销 一、有限售条 65,786,402 47.55 -9,000 -9,000 65,777,402 47.55 件股份 1、股权激励限 30,000 0.02 -9,000 -9,000 21,000 0.02 售 2、高管锁定股 65,756,402 47. 53 0 0 65,756,402 47.53 二、无限售条 72,563,799 52.45 0 0 72,563,799 52.45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38,350,201 100.00 -9,000 -9,000 138,341,201 100.00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