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03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38,350,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
由于近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股,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由138,350,201股减至138,341,201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138,34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000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045003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50003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1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7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现金红利将全部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代派,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
领取。
五、相关参数调整说明
依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有关规定,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
应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
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
施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需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
咨询联系人:瞿小松、潘梦
咨询电话:0523-84908559
传真电话:0523-8489207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 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
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