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7-20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以下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
真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就公司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益,
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勇 祁麟 丁毅胜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