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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3 日,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

部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5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了专项报告或意见。

    2、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目前已取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调整程序、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6、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

销回购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
    7、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和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事项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关于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预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无

法达到解锁条件,公司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

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公司与激

励对象协商一致,拟对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终止其中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并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根据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P=

P0-V=12.778-0.005=12.773 元/股,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应调整为 P=

P0-V=12.773-0.01=12.763 元/股(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股票数量/股

      郝连奎              总经理                3,500

       陈立              副总经理               3,500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股票数量/股

       范一木             副总经理               3,500

       瞿小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500

        范敏              财务总监               3,5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其他人           3,500

  员

                合        计                     21,000

    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后,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

考核制度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

务骨干的积极性。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3,834.1201 万元变更为

人民币 13,832.0201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3,834.1201 万股变更为

13,832.0201 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3)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00%

(4)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达标。

       2、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56.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47.24 万元,相比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5.69 万元增长率为-38.37%。
    综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

    根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在行权期内,若对应年度的考核未达到上

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对应行权期内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终止行使并由公司注销。”

    四、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郝连奎、范敏、吴丽萍、郑桂章、桑卫国、郭

东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以上离职人

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拟注销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姓名
                                       数量/份
                     郝连奎               210,000
                      范敏                140,000
                     吴丽萍                35,000
                     郑桂章                14,000
                     桑卫国                14,000
                     郭东莉                14,000
                      总计                427,000
    五、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拟注销股票期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权数量/份        股票数量/股
          郝连奎                 210,000            3,500

           陈立                  75,000             3,500

          范一木                 75,000             3,500
                                     拟注销股票期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激励对象姓名
                                       权数量/份          股票数量/股
                瞿小松                   60,000                3,500

                 范敏                    140,000               3,5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
                                         607,000               3,500
    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
    稳定性的其他人员
                合   计                 1,167,000             21,00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920,000 份。

     六、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62,870,677     45.45         -21,000      62,849,677     45.44
  件股份
1、股权激励限
                      21,000     0.02         -21,000            0           0.00
     售
2、高管锁定股    62,849,677     45.43              0       62,849,677     45.44
二、无限售条
                 75,470,524     54.55              0       75,470,524     54.56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38,341,201    100.00        -21,000      138,320,201   100.00

     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和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预计

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达到解锁条件,公司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结合公司未来

发展计划,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拟对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

整,终止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

达成,激励对象郝连奎、范敏、吴丽萍、郑桂章、桑卫国、郭东莉因

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

注销。公司董事会此次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

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调整和回购注销。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预

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达到解锁条件,公司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结合公司未

来发展计划,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拟对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

调整,终止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未达成,激励对象郝连奎、范敏、吴丽萍、郑桂章、桑卫国、郭东莉

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此次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

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及《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和回购注销。

    十、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以

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除本次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办

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东华测试已经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