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8-05-28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
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
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
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
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4 日 17:00 点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董事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
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
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
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
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
述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
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6)在其他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7)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
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8 年 6 月 4 日 17:00 前
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小松 潘梦
联系电话:0523-84908559
联系传真:0523-84892079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 208 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
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500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推荐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表)
信息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符合公司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前打“√”)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被
推
荐
人
信
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