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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8 年 6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

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士钢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并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

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士钢先生、陈立先生、范一木先生、王

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谢勇先生、祁麟先生、丁毅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中丁毅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

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

会就任前,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

一百一十六条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
商变更相关事宜。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十九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董 事 履 行 职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一百零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

九条        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十四条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半数选举产生。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十六条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审议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

关本次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士钢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为

江苏省政协委员、靖江市政协常委、泰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测

试技术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空气动力学测控专业委员会委员。1982年1月至1989

年4月曾任职于扬州无线电二厂工程师,1989年5月至1993年2月曾任江苏靖江工

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3月创立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士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4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

在其他单位兼职;刘士钢先生与公司股东罗沔女士系夫妻关系,罗沔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6.77%的股份;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江波先生系翁婿关系,王江波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立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为全国机械振动与冲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注册审核

员。曾任靖江市计量所副所长、泰州市靖江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所副所长,2003

年4月进入本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持有公司0.11%的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一木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专学历。1991年至1992年曾

任职于江苏靖江无线电一厂。1993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开发部长、技术中心主任,

现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

    范一木先生持有公司 0.15%的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王江波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

至2015年在国家电网公司任工程师,2015年进入本公司,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王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之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勇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历任扬州

工业专科学校教师,扬州工学院教师,现任扬州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未担任

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谢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祁麟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江苏

天地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

    祁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丁毅胜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靖江市财政局科员,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靖
江新天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丁毅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