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
及相关资料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
士钢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并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士钢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刘士钢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刘士钢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江波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王江波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江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选举刘士钢、王江波、谢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其中刘士钢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选举丁毅胜、祁麟、陈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丁毅胜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选举刘士钢、谢勇、丁毅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其中谢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选举刘士钢、谢勇、祁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谢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士钢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士钢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士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重点分
管公司财务、人力资源,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刘士钢先生简
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立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士钢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产品质量及子
公司相关事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陈立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一木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士钢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一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技术工作,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范一木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士钢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何玲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玲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 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
联系电话:0523-84908559
传真:0523-84892079
电子邮箱:heling@dhtest.com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先利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士钢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先利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陈先利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夏念慈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念慈担任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协
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夏念慈
女士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士钢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为
江苏省政协委员、靖江市政协常委、泰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测
试技术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空气动力学测控专业委员会委员。1982年1月至1989
年4月曾任职于扬州无线电二厂工程师,1989年5月至1993年2月曾任江苏靖江工
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3月创立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士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4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
在其他单位兼职;刘士钢先生与公司股东罗沔女士系夫妻关系,罗沔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6.77%的股份;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江波先生系翁婿关系,王江波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江波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
至2015年在国家电网公司任工程师,2015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王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刘士钢之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谢勇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历任扬州
工业专科学校教师,扬州工学院教师,现任扬州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未担任
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谢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祁麟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江苏
天地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
祁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丁毅胜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靖江市财政局科员,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靖
江新天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丁毅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立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为全国机械振动与冲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注册审核
员。曾任靖江市计量所副所长、泰州市靖江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所副所长,2003
年4月进入本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立先生持有公司0.11%的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一木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专学历。1991年至1992年曾
任职于江苏靖江无线电一厂。1993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开发部长、技术中心主任,
现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
范一木先生持有公司 0.15%的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何玲 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硕士学历。2014至2015年曾任
职于江阴大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2015年进入本公司,历任法务专员、投资部
部长,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何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先利 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学历。1995年至2001年曾
任职武汉华润啤酒,2002年至2003年曾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3年
至2005年曾任职于常州威利来电子音响器件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7年曾任职于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2007年至2010年曾任职于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
至2011年曾任职于上海德姿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帕曼实业有限公司、皮尔巴尔曼
时装(上海)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7年曾任职于罗益(无锡)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2017年进入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陈先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江西欣润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董
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夏念慈 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高中学历。1989至2000年任职
于靖江不干胶材料厂。2000年进入本公司,历任主办会计、销售支持部经理、审
计部负责人。
夏念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