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
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
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
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
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议五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议案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议案一: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推选孙丽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推选彭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推选鞠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三)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议案一:关于选举孙丽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
交易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行
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
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听取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
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募投项目
建设的内控机制,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
原则,切实有效用好超募资金。
2018 年 1-12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68,800,000.00 元,其
中 用 于 购 买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60,000,000.00 元 , 用 于 项 目 建 设
8,8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回理财产品 6,0000,000.00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60,212.31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2,902,682.39 元,均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赎回的用于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0,000,000.00 元。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情况。
(一)机械设备与装置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项目:
受宏观经济增幅放缓的影响,下游市场环境不断发生诸多不确定
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放
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现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
景及实际建设需要,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该项目将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测试技术中心项目:
随着国内外测试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及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升
级,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充分利用现有产能以及研发
场地、研发设备等,来满足市场订单需求,同时保证技术研发水平。
根据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结合目前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谨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没有发生损
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
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
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9 年度监
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专业业务能力。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积极督促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的建
设与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勤勉尽责情况,防
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了解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