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定的其它事项。                     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
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第一百二十一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                                  票。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披露《公司章程》全文。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