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0-2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
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计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经济效益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勇 祁麟 丁毅胜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