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兴华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
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
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
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
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
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2 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
现拥有员工 1900 余名,其中:合伙人 110 名、注册会计师近 700 名,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邹志文,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注册
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
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平,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注册会
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
合伙人陈荭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7.04 亿元,2018 年净资产金额为 8,796.94 万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
审计 34 家,收费总额 311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
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
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
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邹志文(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荭(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五)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
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个、行政监管措施 13 个,已按
要求进行整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备查文件;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