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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宇峰)2022-03-2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宇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人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

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提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历次会

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
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沈宇峰         6            6            0             0            否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沈宇峰         3             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

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2021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
 1       2021年7月5日    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内   同意
                         审部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2       2021年7月30日                                              同意
                         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报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
 3    2021年9月28日                                             同意
                       意见》、《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
 4    2021年10月29日                                            同意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
 5    2021年12月7日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同意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

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

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

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

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

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任职

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2021年度

任职期间共主持召集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
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

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

司高管选聘工作中,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

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进

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

目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

司高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

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

项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

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

    3、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

    4、2021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

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

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沈宇峰)》之签署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沈宇峰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