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
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4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
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 208 号(沿江公
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
文》、《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
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
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30 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
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玲
联系电话:0523-84854399
联系传真:0523-84892079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54”,投票简
称为“东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4月19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
单位)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3.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
4.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法人股东法定代
身份证号码
表人姓名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五点之前以
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
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
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
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