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万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2、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
年10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54)。
5、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
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