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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5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
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
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2.00                                                                  √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
    3.00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
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
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
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玲
    联系电话:0523-84854399
    联系传真:0523-8489207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54”,投票简称为“东华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2.00                                                                  √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
    3.00                                                                  √
              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
议案2,依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东
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单位)以
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2.00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00                                               √
          (2023-2025 年)的议案》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是否本人参加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五点之前以专人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
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
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
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