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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
告。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3 元/股计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73,914 股至 4,347,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至 0.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1
下午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6 号扬
杰科技 3 号厂区 1 号楼二楼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秦楠     张孔欣

    联系电话:0514-87755155

    联系传真:0514-87943666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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