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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一)2019-01-2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永续”)
及其扬州分公司的推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与上海岩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岩利基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
《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扬杰科技认购了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第
五期,申购资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时,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建”)向公司出具了《差额补偿承诺函》,承诺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所涉及的
本金,以及按照基金合同及管理人公告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承担不可免除的
差额补偿责任。

    根据上海岩利基金提供的岩利稳金 2 号专项私募基金推荐材料,该理财产品
基本情况如下:

    1、私募基金名称: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

    2、运作方式:基金第五期为封闭式运作;

    3、基金管理人:上海岩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5、基金代销机构: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根据基金合同及推介时出示的宣传资料,该基金
第五期资金最终受让福建海西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中科”)应收
账款形成的债权收益权,同时以海西中科签发并由中科建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
                                    1
票(票号 230839102620420170719096358205)作为担保与支付手段。

    7、基金的风险控制及增信措施:

    (1)应收账款确权转让,并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

    (2)商票受到 SPV 账户监管;

    (3)中科建出具保兑保函;

    (4)福建中科国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福建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和福
建国票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协议。

    8、存续期限:基金第五期存续期间为一年(以实际对应商票到期日为准),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期产品;

    9、业绩比较基准:年化 7.8%。

    二、进展情况

    该基金原到期日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赎回期届满后,公司收到了中科建出
具的展期申请函及上海岩利基金出具的《关于中科建应收账款型专项私募基金延
期兑付的风险提示》:海西中科因资金流动性危机,到期无法及时支付应收账款,
中科建亦由于对内改制等原因,无法为海西中科兑付商票;中科建承诺,海西中
科对基金的债务由其代为偿付,但提出了债务拟展期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的请求。
展期期限届满后,海西中科和中科建再次申请了延期。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基金划付的利息 1,521,534.25 元,同时收到上
海岩利基金出具的《关于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第五期的协商函》:因考虑到国
有企业混改、重组所需周期较长的现实情况,在确认债权的同时,上海岩利基金
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混改的一般流程和规律,建议展期期限为六
至十二个月为宜。展期期间的利息按照海西中科与上海岩利基金签署的差额支付
承诺函及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支付。面对具体的现实状况,经核查内部委托理财授
权,公司总经理室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第五期的存续期
期限延长六个月,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展期期间,《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基
金合同》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均保持不变。同时,要求上海岩利基金全力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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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担保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追索债权。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上海岩利基金向公司出具了《岩利稳金 2 号私募基金
第五期通知》:其作为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科
建在内的其他连带责任人履行相关付款义务,案件诉讼号为(2018)沪 0112 民
初 31002 号,目前尚未开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基金展期期限已届满,但海西中科和中科建仍未向基
金还款,公司面临可能损失部分本金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措施

    1、公司将依据《差额补偿承诺函》,继续与中科建、海西中科等相关方沟通
和协商,催促借款人和担保人尽快履行差额补偿义务;

    2、公司将持续跟踪上海岩利基金起诉中科建等相关方的诉讼进展,督促上
海岩利基金积极推动诉讼后续流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
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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