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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扬杰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志强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荻帆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持股意向、减
持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       是
期限的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
                                     是
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4、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
                                     是
诺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是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6、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是
施的承诺
7、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是
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8、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是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承诺
9、公司不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
得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公司
                                     是
目前不存在且未来亦将不会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的承诺。
10、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崔志强:                               邵荻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