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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发展需要,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授权额度       2021 年度累计交易金     累计损益
   交易类型
                   (万美元)           额(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外汇套期保值         8,000.00             7740.77            267.88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
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1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
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
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
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
尽可能相匹配。

    4、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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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遵循稳健原则,不存在投机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业务开
展过程中,依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操作,
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范套期保
值产品交易行为,控制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风险。公司 2021 年套期保值产品实际
发生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额度内,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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