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 9:
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梁瑶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股份 275,825,08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63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60,600,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851%;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人,代表
股份 15,225,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87%。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5,225,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97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会议。
    4、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 项议
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经确认,征集投票权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征
集人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 意 273,683,779 股,占 出席 会议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99.2237%;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4%;弃
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83,7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356%;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473%;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 意 273,683,779 股,占 出席 会议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99.2237%;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4%;弃
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83,7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356%;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473%;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 果:同 意 273,683,779 股,占 出席 会议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99.2237%;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4%;弃
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83,7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356%;反对 2,138,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473%;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颜爱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