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
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

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
因为:公司调整了供应商结构,增加了对非关联供应商的采购量;同时,优化了
产品结构,减少了与关联方的低毛利产品业务合作量,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亦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2、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四、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志国                    于燮康                    陈同广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