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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在 R2 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凭证及其他保本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理财
产品在保本前提下但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投资
方案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等级在 R2 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将充分盘活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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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在 R2 级
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凭证及其他
保本理财产品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
业的理财机构,并认真、谨慎地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

    5、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
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7、关联关系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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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
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理财产品,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
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有效保证资金安全,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并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投资专职人员等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实际购买理
财产品时,根据董事会批准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的情况,专职人员通过
各种渠道,广泛接触金融机构;通过行业内了解、实地拜访、参加推介会等方式,
筛选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专职
人员根据前期调研、分析情况,形成具体的产品投资方案,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
可实施。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理财的金
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3)在委托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公司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跟踪理财产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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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
时向理财小组和董事会汇报。

    (4)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
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
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
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公司审计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
况、盈亏情况进行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应提请公
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在
R2 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且有效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
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批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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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分别发表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
级在 R2 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及理财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
资收益;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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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核查了公司
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扬杰科技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扬杰科技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是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适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等级在 R2 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提醒公司注意,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
应注意该行为是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的基础上进行的,所购买的理财
产品应当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购买额度应当在授权范围内。
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
理财机构,并认真、谨慎地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综上,东方投行对扬杰科技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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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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