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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
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对扬杰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83,216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 民 币 37.00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1,490,478,992.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3,26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77,218,992.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
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58,75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5,860,23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9号)。全部资金已按规定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7,586.0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118,619.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78.44

                     项目投入               C1                   31,465.8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0.45

                     项目投入            D1=B1+C1               150,084.9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98.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扬杰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
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586.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465.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084.91[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资总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1)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终端用超薄                                                                                                             尚未达到
                                                                                                                  8,895.13
微功率半导体芯      否       127,586.02 127,586.02        31,465.89      130,084.91          101.96   2023.6.18             预定可使    否
                                                                                                                     [注 2]
片封测项目                                                                                                                 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   20,000.00            0.0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47,586.02 147,586.02   31,465.89            150,084.9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收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注 1]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498.89 万元。

[注 2]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边建设边投产,尚未完全达产。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其明                   邵荻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