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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8-09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洪起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主楼609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表决董事共7人,实际参会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
       董事陈胜华先生、戈向阳先生、李鸿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洪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欧亚集团、清河新欧、宋金花、解东林、解东泰(以下称
“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
第一次交割日后新欧科技董事会的构成等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并购贷款,贷
款期限不超过五年,用于支付收购新欧科技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该并购贷款计
划以上市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或固定资产担保。具体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
款利率、担保方式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进度,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代表公司向银行申请上述贷款,并授权董事长负责洽谈贷款事宜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及具体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另外,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洪起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