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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8-10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人民币500-1,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6.5元/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月内实施。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公司”)于2018年10月12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
场稳定。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其本人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目前持股比例

    张宝新     董事、总裁             942,941               0.2621%

   2、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计划。

   3、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鹏翎股份专注汽车流体管路的研发、制造以及销售已愈30年,在国内汽车流
体管路的配套市场积累了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基于公司“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集
团”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着力发展流体管路业务的同时,亦在积极推进密封件
业务的外延并购工作,先后于2018年9月1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新欧汽车
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有关上述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即将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近期受股票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基于对持续稳
健经营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总裁张宝新先生决定增持公司
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500-1,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 6.5 元/股。

    经公司统计对比,该增持价格上限(即 6.5 元/股)较本公告披露前交 5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6.35 元/股)高 2.36%;较本公告披露前 1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5.36 元/股)高 21.27%,不存在明显偏离当前市场价

格的情况,增持计划具备可执行性。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增持。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

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但张宝新先生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上限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实施未达预期等风

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宝新先生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