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9-00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洪起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7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主楼609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表决董事共7人,实际参会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
董事陈胜华先生、戈向阳先生、李鸿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洪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
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欧亚集团、
清河新欧、宋金花、解东林、解东泰(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第九条第 9.3.3 款内容进行修订,将“在乙方业
绩承诺期内,新欧科技的业务经营应由原管理层人员继续负责,甲方及第一次交
割日后目标公司新组建的董事会原则上不干涉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修改为
“新欧科技董事会和经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新欧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