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9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1、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刘世玲女士因董事任
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公司董事高贤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辞去
上述职务后,高贤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流体管路事业部的生产运营
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世玲女士、高贤华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创业
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世玲女士、高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解东林先生、李金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解东林先生、李金楼先生的
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解东林先生、李金楼先生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
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个人简历
1、解东林,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经
济管理系,2009 年工作期间进修于清华大学总裁研习班。2008 年加入河北新华
欧亚汽配集团。先后担任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副董事长、董事长,河北新欧汽
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东林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其他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金楼,男,出生于 196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方交
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89 年 8 月-2017 年 11 月任职于公司,历任出纳、总经
理办公室主任、销售业务员、行管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销售部副经理、采
购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部长。现任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金楼持有公司股份 1,796,327 股。其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