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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18,315,411.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98,838,266.93元,减去派
发 2017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60,506,751.41 元 , 2018 年 末 合 并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46,986,852.84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1,745,712.61 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和合
并 未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 2018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确 定 为 不 超 过
671,745,712.61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发展、未来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同
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
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2018 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10,075 股,支付现金
总额为 5,001.8438 万元(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基于上述规定,以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359,730,960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7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
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
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
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示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承诺。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
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存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年度审计报告》;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