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7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分别于2020
年4月3日和4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2020-02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上
述人员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3,439股、614,322股、209,593股、104,040
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0%、0.0820%、0.0280%、0.0139%)。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
高贤华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完成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
人员高贤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763,439 股、
614,322 股、209,593 股、104,000 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20%、
0.0820%、0.0280%、0.0139%。本次减持实施结果符合本人作出的减持承诺,
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李金楼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2020.6.8 763,439 0.1020
王忠升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2020.6.8 614,322 0.0820
刘 丽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2020.6.8 209,593 0.0280
高贤华 集合竞价交易 2020.6.4-2020.6.8 104,000 0.0139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
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3,756 0.4079% 2,290,317 0.3059%
李金楼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3,439 0.102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0,317 0.3059% 2,290,317 0.3059%
合计持有股份 2,457,289 0.3282% 1,842,967 0.2461%
王忠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4,322 0.082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2,967 0.2461% 1,842,967 0.2461%
合计持有股份 838,370 0.1120% 628,777 0.0840%
刘 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593 0.028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8,777 0.0840% 628,777 0.0840%
合计持有股份 416,163 0.0556% 312,163 0.0417%
高贤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041 0.0139% 41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122 0.0417% 312,122 0.041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本
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预
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0 年 4 月 3 日、
4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公司董事李金楼、监事会主席王忠升、监事刘丽、高级管理人员高贤华不
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