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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1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8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信息和诚信记录,我们认为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
务状况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伟平                     盛元贵                  朱 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