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2-01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天津鹏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能够对编制真
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机构关于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经审慎核查,报告
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
形。亦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做到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法律
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分红规划,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相匹
配,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
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委托理财事项
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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