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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正案(2022年4月)2022-04-2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正案
                   修订情况对照表(2022 年 4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鹏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
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充分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后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建立长期投资和       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建立长期投资和
价值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价值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天津鹏翎集团股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
实际情况,董事会特制定《天津鹏翎集团股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天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具体内容如下:                               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                                           …
二、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一)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的意见,在保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现金
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利 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   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公司的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可持续发展需要;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式。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对公   此条为原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合并,以
司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   下序号依次递减。
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四、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或审阅的每期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
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的具体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现金分红                                   …
(1)现金分红条件                        1、现金分红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1)现金分红条件
利润(即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依法提取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润为正值;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
续经营;                                 (2)现金分红比例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公司以现
(2)现金分红比例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公司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如无重大投   金方式分配股利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主要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以现金方式分配          …
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鉴于公司现阶段处于成长期,如无重大
20%。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进行利润分
    …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最低应达到 40%;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     现金支出发生,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需求状况决定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中期现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到
金分红。                                 20%。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需
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   求状况决定进行年度现金分红或中期现金分
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红。
或修订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因,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
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                                   修订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利   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
润分配时,公司应当直接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和以银行   所的有关规定;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用。             …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利
                                         润分配时,公司应当直接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和以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用。
无此条款                                 五、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外,公司董事会每次换届后,新一届董
                                         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
                                         证,制定本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内明确、清晰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
                                         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
                                         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
                                         司董事会可以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
                                         向股东大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
                                         相应的程序。
                                         新增此条,以下序号依次递增。
七、附则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说明:除上述修订外,原《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