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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08-22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F, Bl oc k A, Fu Hua M 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 7, P . R. 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会同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鹏翎股份”)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会

计师的部分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3-2
    问题 1.2017 年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4,801.55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到账。发行人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

管路总成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 6,284.5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45.50%。发行人本

次拟采用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 3.08 元/股,拟募集不低于 25,000.00 万元且不超

过 32,000.00 万元,由实控人王志方认购,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申报材料,

2019-2021 年,发行人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9.79%、4.64%和-1.09%,但测算未来三年营运

资金缺口时假设 2022-2024 年收入增长率为 15.00%。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17 年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当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要求;

(2)结合王志方的个人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质押情况、杠杆融资情况、以个人资产

提供对外担保或为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具体情况等,说明王志方本次认购资金

具体来源,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

行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

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3)列示未来三年流动资金计算主要参数假设和具体计算过程,

结合业务发展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的谨慎性及合理性;并结合目前资金缺

口、资产负债结构、分红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

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

会计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列示未来三年流动资金计算主要参数假设和具体计算过程,结合业务发展等情况,

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的谨慎性及合理性;并结合目前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分

红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发行人说明



                                      3-3
    (一)未来三年流动资金计算主要参数假设和具体计算过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发行人未来三年流动资金计算过程如下:

    基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假设发行人 2022-2024 年收入增长率按照
15.00%测算(该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发行人 2022-2024 年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基期                          预测期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165,687.23      190,540.31      219,121.36    251,989.57
 经营性流动资产            98,190.53      112,919.11      129,856.98    149,335.5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1,568.19       59,303.42       68,198.93     78,428.77
 应收款项融资               6,985.90           8,033.79     9,238.85     10,624.68
 预付账款                     881.75           1,014.01     1,166.11      1,341.03
 存货                      38,754.69       44,567.89       51,253.08     58,941.04
 合同资产                            -                -             -              -
 经营性流动性负债          36,085.38       41,498.19      47,722.92     54,881.3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6,053.30       41,461.30       47,680.49     54,832.56
 预收账款                            -                -             -              -
 合同负债                      32.08              36.89        42.43         48.79
 营运资金需求              62,105.15       71,420.92      82,134.06     94,454.17
 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额                            9,315.77   10,713.14     12,320.11
 累计需补充流动资金                  -                                  32,349.02

    根据以上测算,公司 2022 至 2024 年三年累计需补充流动资金为 32,349.02 万元。
因此,本次公司募集资金 27,9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在计算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的过程中,将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为 15.00%,具备
谨慎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0,099.22 万元、167,506.17 万
 元和 165,687.23 万元,年均算术增长率为 4.44%,增长幅度相对较低,主要系汽车零
 部件行业受制于新冠疫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贸摩擦、汽车排放的“国五国
 六标准”切换以及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处于相对低谷期。此外,发行人主要客户一


                                         3-4
 汽大众及上汽大众部分车型的销量出现下滑,对发行人营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2022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3 亿元,同比增长 17.82%,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增速。

    2、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1)行业整体进入复苏阶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流体管路和汽车密封部件,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中的“通用件与标准件”细分领域,其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紧密相关。

    2021 年开始,汽车行业整体逐步重回上升通道,产量和销量均逐步呈现增长趋势。
尤其 2022 年以来,得益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行
业内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火热发展和汽车轻量化、电动化与智能
化的深入推进,我国汽车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供需两端稳步向好。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带
动汽车流体管路行业持续发展。2022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3 亿元,同比增
长 17.8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速。

    从消费端来看,基于我国宏观经济总体平稳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道路交通基础设
施的完善、居民收入增长以及消费者观念从公共交通进一步向个人及家庭出行转变,汽
车行业正以高于预期的速度复苏,未来我国汽车市场总体仍有较大增长空间。2022 年 5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宣布对于购置
日期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
30 万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税减征政策的颁布将进
一步促进我国汽车市场的恢复。

    从与发达国家对比来看,虽然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逐年上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
存在较大差距。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214
辆,而美国、德国和日本等传统汽车强国,其平均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均在 500 辆以上,
因此我国汽车市场容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市场前景广阔。

    从新能源领域来看,我国已经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汽车行业产业升级和战略
转型的重点。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提升,
在政策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的作用下,新能源汽车近几年发展势头强劲,尤其 2022 年开
始,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迅猛。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Global EV Outlook2021》预
测,若按照政策要求情形(Stated Policies Scenario),到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
量将达到 2,576 万辆,占全球汽车总销量的 16%;若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3-5
Development Scenario)测算,到 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4,664 万辆,占
全球汽车总销量的 34%。

    (2)发行人未来收入增长预测依据合理

    在汽车行业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公司凭借其长期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积累,拥有
优质的客户基础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自身业务规模增速开始提升。2022 年 1-3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3 亿元,同比增长 17.82%。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2022 年公司
新增定点项目 131 个,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约为 75.39 亿元,其中,预计于 2022 年
内实现批量生产(SOP)的项目数量为 69 个。

    此外,公司始终保持对行业变化趋势的敏感性,报告期内即已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
业务,取得了一汽轿车、比亚迪、长城汽车等知名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定点项目,并已覆
盖小鹏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企业,公司各类管路及密封件产品已通过多个新能源汽车客户
的认证。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在 2022 年新增定点项目中,发行人新能源汽车产品
定点项目数量为 61 个,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约为 40.58 亿元。随着公司在新能源汽
车市场的不断拓展与深入,公司定点项目增量具有较大的可预期空间。

    2022 年以来,发行人新增定点项目数量及相应的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较 2021 年
有大幅增长,奠定了公司未来收入增长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7 月             2021 年
新增定点项目数量(个)                               131                       174
新增定点项目增长率                                29.06%                         -
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亿元)                       75.39                     32.75
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增长率                       294.60%                         -
其中:
新能源汽车产品新增定点项目数量
                                                      61                        71
(个)
新能源汽车产品新增定点项目增长
                                                  47.28%                         -
率
新能源汽车产品生命周期内预测销
                                                   40.58                     15.43
售额(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品生命周期内预测销
                                                 350.67%                         -
售额增长率
    注:上述 2022 年 1-7 月相关增长率数据经年化处理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实现快速
发展。报告期内,受限于新冠疫情及汽车行业的整体低迷态势,发行人基于对行业发展
的研判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考量,在项目投资方面较为谨慎,并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


                                       3-6
随着汽车行业的逐步复苏及包括新能源、智能化在内的汽车发展格局的明晰,发行人将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在多年积累的汽车流体管路及汽车密封件领域
技术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技术研发,完善产品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发行人在测算未来三年流动资
金时将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为 15.00%,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在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
分红等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具备合理性,具体分
析如下:

    1、资金缺口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8,902.43 万元。虽然公司持有的货
币资金余额较大,但剩余资金将用于维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金周转,并应对
新冠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满
足未来进一步加速发展的需求,根据测算,公司 2022 至 2024 年三年累计流动资金缺口
为 32,349.02 万元,测算过程具体见本题“(一)未来三年流动资金计算主要参数假设
和具体计算过程”之回复。

    2、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5.09%,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海达股份               33.20%         35.77%          37.06%          39.24%
   浙江仙通               27.77%         27.95%          17.44%          16.72%
   川环科技               16.56%         15.36%          16.50%          14.09%
   天普股份               10.98%         14.07%           9.50%          13.36%
    平均值                22.13%         23.29%          20.12%         20.85%
   鹏翎股份               25.09%         25.58%          25.91%         24.91%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如果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按上限计算的募集资金全部通过债权筹集,以发行人 2022 年 3 月 31 日
的财务数据测算,其资产负债率将由 25.09%上升至 32.42%,将进一步高于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公司财务风险抵抗能力将大幅下降。同时,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每年将增加财务费用 1,213.6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的 18.54%,

                                      3-7
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且银行借款一般需要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实际
借款成本可能更高。

    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制于新冠疫情、汽车排放的“国五国六标准”切换以及
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处在较低水平,货币资金只能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
求。若以债务融资方式为主满足业务加速发展资金需求,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
利息支出增加,未来债务偿还及经营业绩压力较大,不利于公司的稳健运营。

    3、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了利润分配,并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
等必要程序。其中,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均因内外部环境原因导致的流动
资金较高需求而未派发现金红利、未送红股、未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如下:

    经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剧烈背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运行,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结合公司 2020 年度业
绩情况及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4,794,4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323.97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比例
 2021 年                   3,323.97                     6,239.50          53.27%
 2020 年                          -                    -6,873.38               -
 2019 年                          -                    13,602.26               -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4,322.79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6.89%
 的年均净利润比例

    随着汽车行业的逐步复苏、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火热发展,以及汽车轻量化、电动化
与智能化的深入推进,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加速发展。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3-8
以及随着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自身积累的资金已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与发展计划,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持续性
资金需求,若以债务融资方式为主满足业务加速发展资金需求,将导致公司未来债务偿
还及经营业绩压力较大,不利于公司的稳健运营。此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未来亦需要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
要性。

       与此同时,在汽车行业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公司凭借其长期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
积累,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自身业务规模增速开始提升。2022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82%;2022 年 1-7 月,公司新增定点项目数
量年化增长率达到 29.06%,相关项目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年化增长率达到 294.60%;
其中新能源汽车产品新增定点项目数量年化增长率达到 47.28%,相关项目生命周期内预
测销售额年化增长率达到 350.67%。按照营业收入增长率 15.00%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累
计需补充流动资金为 32,349.02 万元,本次公司募集资金 27,9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未超过未来三年累计需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
性。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
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为公司加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规模具备合理性。


       二、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报告期发行人的经营性流动
资产、流动负债情况,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现金流情况;

       2、查阅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等
情况;

       3、查阅汽车行业产销量数据、产业政策及相关研究报告,了解汽车行业的发展趋
势;

       4、取得发行人新增定点项目明细,对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需求预测进行分析复核。

       (二)核查意见



                                       3-9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基于业务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对未来三年流动资

金进行测算,主要参数假设和具体计算过程具备合理性。发行人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的

发展现状及前景,在测算未来三年流动资金时将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为 15.00%,具备谨

慎性及合理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

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为公司加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

要性,规模具备合理性。

    问题 2.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12,125.10 万元,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 25.10 万元。发行人持有 13 处土地使用权和 26 处房屋。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2)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产权

性质及用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

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

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

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

律师对(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

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

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一、发行人说明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答 10 规定: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3-10
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上市公司投资类金融业务,适用本问答 20 的有关要求。”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答 20 规定: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
 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
 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2、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以财务性投资为目的的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3-11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集团内不存在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主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情况,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
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主要资产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财务报表项目                 账面价值
                                                                 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125.10                    6.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应收款                                      329.79                    0.17%
其他流动资产                                    34.16                     0.02%
长期股权投资                                        -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理财产品                                                       12,100.00
               权益工具投资                                                          25.10
                    合计                                                         12,125.10

       (1)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理财产品主要系使用闲置流动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短期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尚处
 于存续期间的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率
序    合作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年化)
号    名称                       类型
                                                                                      区间
      工商银   专户型 2022 年   结构性存
1                                           1,000.00   2022.01.13   2022.04.13      1.3%-3%
        行     第 016 期 J 款     款
               第 20220118 期
      建设银                    结构性存
2              单位结构性存                 5,000.00   2022.01.14   2022.04.18     1.6%-3.15%
        行                        款
                     款
               共赢智信汇率
      中信银   挂钩人民币结     结构性存
3                                           2,500.00   2022.01.14   2022.04.15     1.6%-3.45%
        行        构性存款        款
                  08053 期
               企业金融人民
      兴业银                    结构性存
4              币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2.03.09   2022.06.07      3%-3.1%
        行                        款
                    产品
               企业金融人民
      兴业银                    结构性存
5              币结构性存款                   600.00   2022.01.24   2022.04.25     1.5%-3.19%
        行                        款
                    产品
     合计            -             -       12,100.00       -            -              -

       发行人上述银行理财均为了获取短期资本增值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期限均较短(一年内),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与以收益为目的、主动购买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相比,公司
 购买的理财产品目的仅为在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故购买该等理财
 产品不属于为获取投资收益开展的财务性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 25.10 万元的权益工具投资,系 2021 年度发


                                            3-13
行人对公司逾期客户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益维”)实施债务重
组,受让其持有的 ST 众泰股票用于抵偿部分应收账款,属于财务性投资。但是,发行
人系实施债务重组导致被动受让该项金融资产,且该权益工具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发
行人构成重大影响。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29.79 万元,主要为质量索赔
款等。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34.16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
项税等,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均为 0 万元。

    综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除因客户实施债务重组被动受让金融资产产生少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外,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二、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复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
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科目的具体构成,查阅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高管等,以确认发行人报告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3、查阅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董事会记
录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高管等,以确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
人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


                                      3-14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

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3-15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鹏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毕   强                       唐守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