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
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46,351,488 股。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向原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3 名股东金福沈、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 合 伙) 非公开发行股份 48,235,049 股 ,上述股份发行后 公司的股本 为
1,494,586,537 股。
2018 年 11 月 9 日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 45,089,284 股,上述股份发行后公司的股本为 1,539,675,821 股。
2018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520,100 份,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41,195,921
股。
1
上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公司 1,446,351,388 股增加至 1,541,195,921
股,注册资本由原 1,446,351,388 元增加至 1,541,195,921 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经营范围中原“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内容变更为“经营电信业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信息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承接网络工程、智
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
营业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6,351,388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1,195,921
元。 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因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信息
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 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承接网络
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专业承包; 工程、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发数
信息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承接 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
网络工程、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 国际联网经营业务;销售通讯设备、计
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息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承包。经
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销售通讯设 营电信业务。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46,351,388 股,全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1,195,921 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2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
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事会会议决议。
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且股东大会就选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3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事项;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
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独立董事不得
4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代为出席会
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 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
的投票权。 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投票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事宜。 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
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
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
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
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调整:
…… ……
9、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 9、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
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各期 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各期分红回
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 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
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 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
违反以下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 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 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 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
的 20%。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
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
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办
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