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34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
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座二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郭晓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郭晓玉女士将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郭晓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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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晓玉,中国国籍,汉族,1976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 年
至 2003 年就职于北京美洲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财
务管理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郭晓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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