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5 月8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地下一层东环会堂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 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8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名,代表股份数633,727,91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192%。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 表股份数424,619,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51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共73名,代表股份数209,108,2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679%。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209,305,053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3.5807%。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耿殿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 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3,17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2%; 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5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71%;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2、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33,17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2%; 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5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71%;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633,177,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 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69%;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4、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3,177,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1%; 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69%;反对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41,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 反对1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1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197%;反对1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8%;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激励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72,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49,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44%;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72,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反对8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4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45%;反对8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72,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4%; 反对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获得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49,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46%;反对8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9%;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4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72,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473,993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表决通 过。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749,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344%;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弃权47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2265%。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0.1 审议通过《选举耿殿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耿殿根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602,478,323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78,055,462股。 耿殿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选举杨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宇航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600,352,400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75,929,539股。 杨宇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选举袁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袁丁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602,478,323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78,055,462股。 袁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10.4 审议通过《选举刘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红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602,478,327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78,055,466股。 刘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1.1 选举孔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孔良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607,719,837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3,296,976股。 孔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侯成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侯成训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607,719,841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3,296,980股。 侯成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郭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郭莉莉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607,719,840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3,296,979股。 郭莉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2.1 选举李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李超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607,719,838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3,296,977股。 6 李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王军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605,593,911股,其中获得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1,171,050股。 王军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柳卓利、冯亚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