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建设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的进展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9-06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建设上
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
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建设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建设光环新
网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环上海”)与张辉、上海步拉维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步
拉维”)以及上海番塔西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番塔西”)正式签署
《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光环上海以 13,980 万元收购张辉、步拉维以及番塔西(以下简称“转让方”)
持有的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可”)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上海中可拥有位于嘉定区胜辛北路 3388 号的土地房产(房地
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嘉字 2012 第 007267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4,206.70 ㎡,
厂房内建有 20,833.29 ㎡的房屋(其中 8,463.29 ㎡有房屋产权证,剩余 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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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划建设许可证等文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中可将成为光环上海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收购款项将
由光环上海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光环上海与张辉、步拉维和番塔西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光环上海
以 13,980 万元收购张辉、步拉维和番塔西合计持有的上海中可 100%股权,收购
价格系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的。
(一)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及条件:
1、预付款:《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光环上海已于 2019 年 4 月向张辉支
付的 1,000 万保证金转化为股权转让的预付款,张辉需将其收取的上述 1,000
万元保证金分别向步拉维、番塔西各支付 471.7 万元的预付款;
2、第一次付款:《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光环上海应
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7,388 万元,该笔转让价款支付后,转让方应协助光环上海
及上海中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手续;
3、第二次付款: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光环
上海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4,194 万元;
4、第三次付款:转让方协助上海中可取得标的房屋相关手续文件后 10 个工
作日内,光环上海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398 万元。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光环上海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给转让方收购价款。
2、转让方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或双方解
除、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之日的整个期间内,未经光环上海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
三方以任何方式就上海中可合作或转让方股权转让等问题另行协商或者谈判。
3、转让方向光环上海提供的有关上海中可所有信息、资料和文件真实、合
法、有效;转让方保证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上海中可没有产权纠纷,无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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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抵押、质押等,且并无任何第三人对上海中可的权利归属提出主张。
(三)违约责任
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主动提出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而单方
提出解除协议的,或任何一方的行为不符合或违反上述约定的义务构成根本性违
约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贰仟万元
违约金。
2、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光环上海有
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光环上海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则每延迟
一日,应就迟延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的利率支付利息。若光环上海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的款项达到总价款的 10%
以上且逾期超过 100 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要求收购方承担违约责
任、退还上海中可的股权,且转让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除上述三项违约情形外,如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其他
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协议
约定的义务,并赔偿给协议相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给对
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守约方因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所发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股权转让协议》自协议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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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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