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18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
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
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内容。
2、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论证了本次发
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
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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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具备
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系由于法规更新从而对具体表述进行修订,不涉及授权内容和范围的变更,
不属于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
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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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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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良 侯成训 郭莉莉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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