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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环新网: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2021-04-2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
                               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公司”或“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光环新网本次交易形成的限售股份解禁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30 日,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2 号),核准公司向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0,112,126 股股份、向金福沈发行 27,470,930 股股份、
向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投资”)发行
10,651,993 股股份购买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8,075 万元。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公司向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福沈共计发行 48,235,0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4
元。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新增股份的股东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1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12,126
  2         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51,993
  3                         金福沈                           27,470,930
                         合计                                48,235,049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46,351,488 股 增 加 至
1,494,586,537 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并购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89,2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749,977.92 元。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 述 股 份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94,586,537 股 增 加 至
1,539,675,821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金福沈,其具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金福沈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
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科信盛彩 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8 年实施完毕
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按以
下步骤分批解锁:

      1、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
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
的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

                                        2
总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2、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
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
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3、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
认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
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金福沈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遵守上述约定。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金福沈和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数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
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

    2、补偿安排

    (1)光环控股有限公司、金福沈和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如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于利润补偿期
间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
易对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2)利润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以现金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本次交易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
                                     3
    ②以股份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
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本次交易价格÷发行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
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之值和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之值均剔除小
数位数取整数,精确到个位数。

    假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的,则发行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金福沈、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
照 60%:28.82%:11.18%计算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交易对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当
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应计入
标的公司下期实现利润数,但交易对方已经支付的补偿金额不予冲回。

    (4)光环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以光环控股有限公司和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金额之和为
限;金福沈、国创投资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或股份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金额为限。金福沈、国创投资如采用股份补偿,则应向上市
公司返还该部分股份的利润分红。

    (三)承诺履行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2020 年度科信盛彩原股东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三年合计

  业绩承诺数       9,210.00          12,420.00       16,100.00    37,730.00

  实际盈利数       9,498.37          12,655.60       16,401.32    38,555.29

 完成率(%)           103.13%           101.90%       101.87%      102.19%

                                     4
     注:实际盈利数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科信盛彩原股东承诺 2020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16,100.00 万元,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16,401.32 万元,当年完成率 101.87%。至 2020 年公司已累计业绩承诺
 金额 37,730.00 万元,累计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8,555.29 万元,累计完成率 102.1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披露的《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福沈所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已满 12 个
 月,且所持股份第三期解锁条件满足。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作出
 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735,46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8901%;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13,735,46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为 0.890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金福沈,具体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份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东全称
                  量(股)         数(股)           量(股)     的股份数量(股)
 金福沈          27,470,930        13,735,465       13,735,465         13,735,465

     注:金福沈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科信盛彩 85%股权获得非公开发行股份 27,470,930 股。

     根据上述股东作出的“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没

 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


                                         5
       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的承诺:

             金福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27,470,930 *50%-0=13,735,465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13,735,465 股。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17,538         2.41%      -13,735,465         23,382,073       1.5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269,947         0.86%                   0      13,269,947       0.86%

      首发后限售股         23,847,591         1.55%      -13,735,465         10,112,126       0.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506,022,383       97.59%       13,735,465      1,519,757,848      98.48%
股
三、总股本               1,543,139,921      100.00%                   0   1,543,139,921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就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的限售锁定期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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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
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主办人:
                           刘冠勋               孙   菊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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