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5 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四层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耿殿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493,015,40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7.4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51,801,002股, 1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41,214,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1,214,49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29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41,214,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2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 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13项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其中议案1-8和议案10 为普通提案,议案9为逐项表决提案,议案11-13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大会通过 了上述13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720,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374%;反对1,174,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3%;弃权 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19,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8589%;反对1,174,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02%; 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0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2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703,4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339%;反对1,19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8%;弃权 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02,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8167%;反对1,192,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924%; 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0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697,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327%;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9%;弃权 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9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8031%;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0%; 弃权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1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697,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327%;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9%;弃权 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3 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9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8031%;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0%; 弃权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1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812,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560%;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0807%;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0%;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激励制度》; 关联股东耿岩、袁丁和李超回避表决。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89,083,7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546%;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2%;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4 的97.0807%;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0%;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0,509,3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917%;反对2,38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9%;弃权 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708,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9194%;反对2,385,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87%; 弃权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1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799,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533%;反对1,210,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5%;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998,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0491%;反对1,210,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66%;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5 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817,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571%;反对1,19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7%;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1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0943%;反对1,191,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914%;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7,6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98%;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4%;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732%;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7,6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98%;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4%;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732%;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7,6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98%;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4%;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732%;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7,6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98%;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4%;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732%;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2,0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86%;反对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25%;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1,1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617%;反对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868%;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56,772,0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2.6486%;反对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625%;弃 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3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1,1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2.0617%;反对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868%; 弃权1,917,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6515%。 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1,812,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560%;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0807%;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0%; 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选举杨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5,357,82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556,921股。 杨宇航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审议通过《选举耿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9,565,91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765,014股。 9 耿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审议通过《选举袁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8,226,3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425,468股。 袁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审议通过《选举隗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9,339,2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538,348股。 隗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2.01 审议通过《选举孔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8,875,21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74,315股。 孔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审议通过《选举姜山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023,31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222,415股。 姜山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 12.03 审议通过《选举王秀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0,982,31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181,415股。 王秀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13.01 审议通过《选举李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047,41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246,515股。 李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 审议通过《选举郭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052,42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9,251,519股。 郭军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谭四军、黄宇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1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