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
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经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
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62,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协议生效之日 10
起至上述借款到期之日另加二年。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7,889.70 万元。
(2)经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
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无
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7 年至上述借款到期之日另加三
年。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47,052.36 万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
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对上海中可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贷款追加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保证期限与公司为上海中可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期限一致。
(3)经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7,000 万元的贷款按照对智达云创持股比例(65%)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到期之日另加三年。截至报告
期末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033.88 万元。
(4)经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环
新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山绿色云
计算基地二期项目机电设备为租赁标的物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
97,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7 年。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到期之日另加三年。报告期内未发生实际担保金
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347,05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90,975.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要求,担保风险可
控,未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产生不良影响。
4、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相关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胡剑文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
意。胡剑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剑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关于开展外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具有完善的内控流程及风险控制
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公司
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
公司开展外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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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良 姜山赫 王秀荷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