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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02-25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证券代码:300393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
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22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
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
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2月25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
年2月25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2019年2月25日

                                      1
(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2月22日(T-1日)17:00前,
登录申万宏源投资者平台-可转债项目(https://cb.swhysc.com/),提交《网下申
购表》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和其他申购资料,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
无效。机构投资者需在2019年2月22日(T-1日)下午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
50万元,投资者若分产品参与认购,则应分产品缴纳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未按
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申购为无效申购。
    提请投资者注意,《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务必与
《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者未提供《网
下申购表》盖章扫描件,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缴纳申购保证金将在
2019年2月27日(T+2日)退还投资者。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
终为准。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2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
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2月27

                                    2
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
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
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7、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
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00,000.00万元,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
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3.00亿元。
    8、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
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
行统计。
    9、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发行方案要求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来
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 号”文核准。本次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
                                      3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1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00 万张,
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中来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
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10%。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
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2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4.1494 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380393”,配售简称为“中来配债”。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的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
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240,994,68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9,999,83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983%。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
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370393”,申购简称为“中来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

                                      4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
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T 日),网下申购日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T-1 日)。

    7、本次发行的中来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中来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中来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19”。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请投资者务必注意《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有关“中来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
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投
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来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
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4.1494 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中来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
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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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
网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可联系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行使优先认购权。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2019 年 2 月 25 日(T 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
13:00-15:00 进行。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申购代码为“370393”,申购简称为“中来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
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必须
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
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
无效。

    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
10 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
中签号码认购 10 张。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9 年 2 月 27 日(T+2 日)公布的中
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
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6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三、网下获配机构投资者后续安排

    2019 年 2 月 26 日(T+1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刊登《苏州中来光伏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及网下发
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
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
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
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大于
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T+2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
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
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T+2 日)17:00 之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
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
号码(深圳)和“中来转债”。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
(T+2 日)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
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中来转债由申万宏源全额包销,并由主承销商
将有关情况在 2019 年 3 月 1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
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
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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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采取余
额包销方式,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
期内择期重启发行。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电话:0512-52933702

        传真:0512-52334544

       联系人:张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电话: 010-88085885、88085943
       传真: 010-88085255、88085254
       联系人:齐婧、宋一闻



                                  发行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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