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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018 年 2 月 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2、2018 年 3 月 1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监
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核销坏
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制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

    5、2018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终止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6、2018 年 9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8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
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出席了公司各
次行政办公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8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
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的规范。

    二、2019 年工作设想

    (一)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有效提
高监事会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效率,推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同时持
续拓宽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多层次、多维度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
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勤勉尽责。

    (二)监事会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
计监督力度,监督董事、高管日常履职情况,加强财务核算审计与管理,不定期
检查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加强风险防范意
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三、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
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
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
期内,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公司亦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拓展经营业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出售等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八)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九)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情况出具
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