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的办公楼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
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林建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
为 2020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柳正晞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和独立董事《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96,658,413.4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06,593,236.2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9,934,822.8 元,扣除 2019 年度现
金分红 151,222,371.90 元,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 655,370,864.35 元。
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的股份总额 778,305,2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311,322,102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
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
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89,627,358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
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大
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大缺陷、2个一般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有限
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
会鉴[2021]267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
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
情况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林建伟、宋轶、武飞、邓定兵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
关联董事柳正晞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
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林建伟、宋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
年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决定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
用 减 值 准 备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人 民 币 共 计 133,140,051.03 元 , 收 回 或 转 回
409,804.28元,核销或转销38,314,201.19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期间为 1 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林建伟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
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本次董事会第六项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预案》,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以及其他相关事
项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
市场发展及经营状况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确定的,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届满,所持股票
尚未卖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8 日。
在存续期内,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出售“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 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
中来股份全部股份,并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等规定进行相关权益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关联董事林建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
监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