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于2019 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方 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余额包销。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人 民 币 10 亿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3,848,209.91 元 ( 本 次 不 含 税 保 荐 承 销 费 为 人 民 币 4,791,606.14元,公司2018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3元)后,主承 销商于2019年3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账户(账号 为:124580000003478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户(账号为: 32250198614700000266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熟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206640100100134674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熟 沙 家 浜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1102253029000039490)共计人民币996,151,790.09元。另扣减已预付的券商保荐费943,396.23 元以及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均不含税)合计5,486,320.7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9,722,073.11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2日出具《验证 报告》(天健验〔2019〕34号)。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1,141.54 万元;本公司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615.13 万元,2020 年 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5.5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第 1 页 共 14 页 18,615.1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57.08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82,214.1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并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62.75万元,详情见本 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账面实际余额为22,151.4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能科技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4月8日分别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途变更为投资“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 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5月15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 第 2 页 共 14 页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光能科技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共有 9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458000000347843 募集资金专户 340,618.05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高新 32250198614700000266 募集资金专户 507,775.09 活期 技术产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34674 募集资金专户 698,517.27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102253029000039490 募集资金专户 5,571,901.79 活期 浜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410020010120100154098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活期 公司衢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2050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活期 浜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16230188000194438 募集资金专户 23,139,617.01 活期 公司姜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3025 募集资金专户 60,637,670.43 活期 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州 12860078801400000496 募集资金专户 130,617,896.90 活期 姜堰支行 合计 221,513,996.54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 3 页 共 14 页 3.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8,970 万元。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8,970 万元提前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能科技公司积极协调推进项 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在 N 型单晶电 池领域持续的领先地位,公司启动了 N-TOPCon2.0 技术的研发,并已经实现中试线小规模量产, 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逐步提升,但工艺和定制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此外,电池重要 的原材料-硅片正经历第 3 次尺寸变革,硅片大型化成为未来趋势,硅片尺寸的增大直接影响 项目的设备选型和工艺优化安排。受行业情况影响,项目尺寸线路尚未统一,相关设备仍未完 全成熟。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年产 1.5GW N 型 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市场发展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将该 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及公司自身 情况,在新生产工艺稳定达到量产标准以及硅片尺寸相对明朗之后,迅速启动“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具体期后情况见本报告“七、募集资金期后情 况说明”。 第 4 页 共 14 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0 万元用途 变更为投资“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 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由于项目工期较紧,为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后,泰州中来公司以自 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泰州中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 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 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 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 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 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 告附件 2。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 第 5 页 共 14 页 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布局,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 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体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62,379.00 5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其中:“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 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 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六、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募集资金银行明 细账、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及审批单据以及上市公司公告等资料。 第 6 页 共 14 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来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实施主体为泰州中来公司。2020 年 6 月 5 日,泰州中来公司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该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20 年 11 月,江苏证监局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指出,鉴于可 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泰州中来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 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 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同意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泰州中来公司。上述项目目前虽已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但仍存在投资进度和预期效益不 达目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 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高 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述两个募投项 目的延期,亦存在投资进度和预期效益不达目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中来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公司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 来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募集资金期后情况说明 (一)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事项 1、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事项的原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恰逢电池重要的原材料-硅片正在进行第三次尺寸变革, 第 7 页 共 14 页 边距尺寸从 158.75mm 突破至 166mm,而后又推出 182mm、210mm 尺寸,硅片大型化成为未来的 发展趋势,但尚未在行业内达成统一标准。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能科技公司积极协调推 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硅片尺寸的变化直接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设备选型和工艺优化安排;同时公司一直持续推进 N 型单晶电池的技术研发、工 艺改进,努力提升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公司技术工艺等情 况下,公司暂缓了募投项目建设,但募投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 此次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泰州中来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 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市。作出以上变更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泰州中来公司作为“年产 2.1GW N 型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具备经 验丰富、成熟的项目建设团队和管理团队,具备承接本次新项目的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 目拟在泰州中来公司现有的厂房内实施,厂房现已具备设备入场、安装的各项条件,有利于大 幅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泰州中来公司将合计拥有 3.6GW 高效电池产 能,未来将在采购、销售等业务层面以及成本管控方面进一步发挥规模化优势。此次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更好地整合公司内 部资源,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2、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事项情况 经综合考虑,公司将采取集约化、规模化的管理方式。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和基础配套投资 成本,公司拟在投建产能、投建产品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 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后, 将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按照五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泰州中来光电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后 续实施。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需求,拟将 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 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3、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第 8 页 共 14 页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事项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原因 公司“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原计划在衢州通过租赁厂房进行改造 及新增相关配套设施后实施,且公司于 2018 年初启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项目总投资 按照当时各项建设所需工程、设备等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并预计。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光 伏各环节设备国产化已基本实现,投资成本大幅下降,且公司本次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为泰州中来公司,实施地点变更至姜堰经济开发区泰州中来光电现有厂区内,不会新增土地 和厂房,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节约成本。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情况 综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和测算后,决定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具体 投资总额、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金额 投资总额 150,454.00 50,000.00 100,454.00 建筑工程费 25,345.00 8,434.00 16,911.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13,658.00 33,349.95 80,308.05 办公软硬件及交通设备 900.00 50.00 850.00 投资结构 其他费用 500.00 34.00 466.00 预备费 1,404.00 500.00 904.00 铺底流动资金 8,647.00 7,632.05 1,014.95 合计 150,454.00 50,000.00 100,454.00 3、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投资总额,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第 9 页 共 14 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第 10 页 共 14 页 附件 1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972.21[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15.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15.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52% 是否已 调整后募集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资金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额(1) (2) (3)=(2)/(1) 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 是 100,000.00 50,000.00 - - - 2021 年 3 月 31 日[注 2] - 不适用 否 面 TOPCon 电池项目 2.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否 - 37,990.00 12,629.15 12,629.15 33.2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59.15 否 否 2GW 组件项目 3.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 否 - 12,010.00 5,985.98 5,985.98 49.84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100,000.00 18,615.13 18,615.13 - - - - - 合计 - 100,000.00 100,000.00 18,615.13 18,615.1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基于对光伏技术工艺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的风险考虑,对“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 第 11 页 共 14 页 投资进行反复论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正式投入使用。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2020 年 4 月首条线开始试产,最后一条线于 2020 年 12 月正式投产,报告 期内组件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期,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单位制费较高,且下半年硅片、玻璃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影 响当期项目利润。由于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项目利润未充分体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苏省 泰州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年产 1.5GW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注 2]。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 目”的建设。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 [注 3] 。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注 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82,214.1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鉴于公 第 12 页 共 14 页 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因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实际余额为 22,151.4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3] [注 1]:2019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10 亿元,扣减券商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 用(均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72.21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市场发展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将该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 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3]: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 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注 4]: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第 13 页 共 14 页 附件 2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3)=(2)/(1) 生重大变化 N 型双面高效电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池配套 2GW 组件 37,990.00 12,629.15 12,629.15 33.24[注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59.15 否 否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项目 高效电池关键技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12,010.00 5,985.98 5,985.98 49.84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发项目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合计 50,000.00 18,615.13 18,615.13 - - - -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布局,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同意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 术研发项目”。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信息。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2020 年 4 月开始试产,最后一条线于 2020 年 12 月正式投产,报告期内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件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期,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单位制费较高,且下半年硅片、玻璃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当期 项目利润。由于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项目利润未充分体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该项目前期预计以募集资金投资 37,99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2,629.15 万元,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 10,867.18 万元,其中 10,062.75 万元 已置换需还回募集资金户。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