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
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
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针对短期租赁、低价值租赁公司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二)首次执行时,为减少执行难度,针对切换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
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预计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且不再续约的,
选择短期租赁简化处理;
(三)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