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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5-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衡                     联系电话:1502158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关牢                   联系电话:1880194095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能
                                         力。有关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等
                                         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陷详见“一、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改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保荐代表人每月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单,共计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人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人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置换时
                                  限方面,公司对法规条款的理解存在偏
                                  差,公司按照自身理解在募投项目变更
                                  后的资金到账时间后 6 个月内,实施了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实际置换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时间超过了募集资金首次到账后六个
情况
                                  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经本次现场检
                                  查,公司已充分认识到该不合规情形,
                                  并已在公司管理层内部、证券部及财务
                                  部等相关部门中进行了规则的重新宣贯
                                  和深入理解,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2
    (2)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进
    度较为缓慢,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公司
    已就该情况发生的原因在《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进展的公告》进行了说明并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泰州中来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
    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
    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投资总
    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合计认购私募基金理财产品
    20,000 万元,该投资行为未及时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公司在发现该程序性问
    题后及时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确认并启
    动赎回,但上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在报
    告期内发生大额亏损,所产生的非经常
    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16,820.66 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修订完善了内控制
    度,加强对委托理财、资金划拨的内部
    控制,发布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于重大
    信息的评估和对外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
    定;全力追讨和挽回损失,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已采取了对委托理财涉及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差额补足方及相关第三方
    的诉讼、仲裁和投诉等行动,要求对应
    责任方赔偿和补足理财损失,公司实控
    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生也做出
    承诺,就私募基金事项诉讼和仲裁尚未
    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
    足;加强合规运作方面的学习和执行;
    提高董监高和相关责任人的规范意识和
    履职能力;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督与
    检查。


3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持续
                                       督导工作后发表独立意见 1 次。(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问题

                                       上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在报告期内发生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大额亏损,所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
                                       利润影响-16,820.66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已采取了对委托理财
                                       涉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差额补足方及
                                       相关第三方的诉讼、仲裁和投诉等行动,
                                       要求对应责任方赔偿和补足理财损失;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生也做出承诺,就私募基金事项诉讼和
                                       仲裁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
                                       差额补足。同时,公司已对本次委托理
                                       财剩余未收回本金进行了全额减值计
                                       提。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4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关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解读。(2)介绍上
                                    市公司再融资市场情况及相关政策规
                                    定。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
                                    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
                                    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实施
                                    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
                                    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
                                    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
                                    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3 月 31 日,将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可转债募投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高效电池关
                                    键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分别直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29,061,241 股 和

                                5
                                   96,961,217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8%和 12.46%。林建伟、张育政直接
                                   持有公司的股份中累计被质押或冻结的
                                   股 份 数 量 分 别 为 99,568,218 股 、
                                   96,960,108 股,分别占其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 77.15%和 100.00%,质押或冻结
                                   的比例较高,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
                                   性带来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合计认购
                     私 募 基 金 理 财 产 品
                     20,000 万元,在信息披露
                     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
                     未如实披露委托理财产品
                     存在的差额补足承诺,信
                     息披露不完整;二、未及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
                     时披露委托理财后续进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
                     展。公司在投资期间已获      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知基金产品净值触及预警      及时、准确、完整的要
                     线或止损线,但基金管理      求,并及时通过诉讼或
                     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发      其他方式对私募基金的
                     起提示或进行平仓操作,      亏损及时挽回、止损,
                     该情形已表明赎回基金具      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荐
1.信息披露
                     有较大不确定性,基金投      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资具有较大风险,但公司      项进展。
                     未及时披露;三、公司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赎回了  目前,公司已发布了
                     对应认购款项 1,840 万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
                     元,亦未及时披露。        度》,对于重大信息的
                                               评估和对外发布做出了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明确的规定。
                     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
                     2020 年 12 月 13 日自愿披
                     露技术进展公告时,未充
                     分披露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未揭示相关风险,信
                     息披露不完整,并对股价
                     造成了显著影响,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6
                        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
                                                 制进行了如下核查:1、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
                                                 部、内部审计部有关人
                                                 员进行沟通交流,并同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沟通;2、查阅并
                                                 取得了公司私募基金理
                                                 财产品的基金合同及相
                                                 关资料、三会会议资料
                                                 及其他公告资料、净值
                                                 报告、赎回凭证及银行
                                                 水单等;3、查阅了公司
                                                 技术进展问题的相关公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告、监管部门出具的相
                        陷认定:私募基金理财产
                                                 关文件;4、查阅并取得
                        品计量问题
                                                 中来股份的各项业务制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度及管理制度、内部审
执行                   缺陷认定:1、购买私募基   计报告以及合同、财务
                       金理财产品问题;2、关于   报表、会计记录、审批
                       技术进展的信息披露问      手续、三会会议资料等
                       题;3、募集资金置换问题   其他相关文件,调阅了
                                                 主要账户的资金流水;
                                                 5、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
                                                 运行和实施,现场检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查阅并取得了募集
                                                 资金置换问题的三会会
                                                 议资料,取得了募集资
                                                 金归还的银行回单;6、
                                                 查阅了公司管理层出具
                                                 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等。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进一
                                                 步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
                                                 情况。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7
变动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
                          资金置换时限方面,公司
                          对法规条款的理解存在偏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
                          差,公司按照自身理解在     已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投项目变更后的资金到     该 笔 置 换 资 金
                          账时间后 6 个月内,实施    10,062.75 万元。
                          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置换,实际置换时间超过
                          了募集资金首次到账后六
                          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
                          定。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私募
                                                     基金投资及赎回事项进
                         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起,
                                                     行了进一步的专项核
                         先后分四笔进行委托理财
                                                     查,取得了上市公司针
                         (认购私募基金),总额
                                                     对上述私募基金的认购
                         共计 2 亿元,公司在进行
                                                     合同、付款凭证、赎回
                         上述委托理财时,未履行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申请以及致歉公告等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相关文件,自 2020 年
                         序,违反了《深圳证券交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12 月 承 接前 保荐 机构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套期保值等)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
                                                     公司未履行完毕的督导
                         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在报告
                                                     责任以来,已多次敦促
                         期内发生大额亏损,所产
                                                     上市公司及时赎回上述
                         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
                                                     私募基金产品。保荐机
                         润影响-16,820.66 万元。
                                                     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进展。

                                   8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
                               是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董事江小伟关于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董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
的约束措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是               不适用
的股份限售承诺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021 年 1 月,就购买私募基金理财
产品问题,出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     目前仍在通过诉
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讼或其他方式对
                                                  不适用
林建伟先生做出承诺,就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的亏损
事项诉讼和仲裁尚未追回部分的       挽回、止损
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足。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公司因 2020 年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另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承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
                                         派保荐代表人张衡、吴关牢具体负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衡                          吴关牢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