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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7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3:00 在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公司
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33 名,代表股份 142,171,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66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107,313,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78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34,858,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30 名,代表股份 37,561,52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名,代表股
份 2,703,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34,858,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4,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05%;反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4,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2%;反
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26,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68%;反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16,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5%;反
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8%;弃
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4,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05%;反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4,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2%;反
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26,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68%;反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16,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5%;反
对 39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8%;弃
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27,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73%;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17,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66%;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050,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13%;反对 1,073,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9%;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6,440,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48%;反
对 1,073,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050,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13%;反对 1,073,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9%;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6,440,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48%;反
对 1,073,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5%;
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050,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13%;反对 1,121,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6,440,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48%;反
对 1,121,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5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775,0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1%;反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7,16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44%;反
对 396,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徐立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