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电”)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杰太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杰太”)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1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公司根据泰州中来光电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
易外,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4,070万元,即2021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0,180万元。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不存在
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的总金额累计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原 本次增加后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关联人 预计金额 2021年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含税) 额(含税) (含税)
向关联人 采购设
采购设备 江苏杰太 备及备 市场公允 6,000 14,000 20,000 30
及备件 件
向关联人 房屋出
江苏杰太 市场公允 110 70 180 105
出租房屋 租
合计 6,110 14,070 20,180 135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YW9KX6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 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经济开发区陈庄路 600 号
法定代表人:QUAN-YUAN TROY SHANG
注册资本:909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8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 3,090 33.9934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3.0033
泰州三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 33.0033
合计 9,090 100.00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杰太资产总额 69,578,103.75 元,负债总额
7,989,759.98 元,净资产 61,588,343.77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7,699,115.00
元,利润总额 556,159.02 元,净利润 813,969.74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江苏杰太资产总额 88,811,573.59 元,负债总额 8,631,219.34 元,净资产
80,180,354.2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11,407,989.52 元,净利润-11,407,989.52 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刘志锋先生担任江苏杰太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杰太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
易。
5、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杰太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
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同类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
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日常经营事项,交易
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
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
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良好,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亦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
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
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增加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
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关联交易
协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来股份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