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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红平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否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
不 限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司 资 源 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
                                                      能力。有关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
                                                      资金等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陷
                                                      及整改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
                                                      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
                                                      信息披露”、“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1
                                            用”。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代表人每月核查募集资金专户
                                            对账单,共计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进行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21 年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持续督导工作后发表独立意见 1 次。
                                            (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上半年发表独立意见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问题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认购的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发生
                                            大额亏损,所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
                                   2
                                             对 2020 年度净利润影响-16,820.66
                                             万元,关注其后续进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已采取了对
                                             私募基金理财涉及的私募基金管理
                                             人、差额补足方及相关第三方的诉
                                             讼、仲裁和投诉等行动,要求对应
                                             责任方赔偿和补足理财损失,相关
                                             诉讼和仲裁正在审理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理林建伟先生已做出承诺,就私募
                                             基金事项诉讼和仲裁尚未追回部分
                                             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足。同
                                             时,公司已在 2020 年度对委托理财
                                             剩余未收回本金进行了全额减值计
                                             提。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进行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1、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自 2021 年 6 月承
                                年 1 月期间合计认购私募基金 接前保荐机构兴业
                                理财产品 20,000 万元,在信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履行完毕的督导

                                      3
                               未 如 实 披 露委 托 理财 产 品 存责任以来,本保荐
                               在的差额补足承诺,信息披露 机构持续关注上市
                               不完整;二、未及时披露委托公司信息披露的执
                               理财后续进展。公司在投资期 行情况,提请上市
                               间 已 获 知 基金 产 品净 值 触 及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预警线或止损线,但基金管理 披露及时、准确、
                               人 未 按 合 同约 定 向公 司 发 起完整的要求。保荐
                               提示或进行平仓操作,该情形 机构将持续关注。
                               已 表 明 赎 回基 金 具有 较 大 不
                               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较大风
                               险,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三、
                               公司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赎回
                               了对应认购款项 1,840 万元,
                               亦未及时披露。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13 日自愿披露技术进展
                               公告时,未充分披露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未揭示相关风险,
                               信息披露不完整,并对股价造
                               成了显著影响,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
                               条的规定。

2.公 司 内 部制 度 的 建 立 和执行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保荐机构通过查阅
                               如下缺陷:                          中来股份的各项业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 务 制 度 及 管 理 制
                               定:私募基金理财产品计量未 度、内部控制自我
                               遵循一惯性、谨慎性的问题;评价报告、相关三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会文件、相关合同、

                                     4
                                   认定:1、购买私募基金理财公告资料、整改资
                                   产品问题;2、关于技术进展料等,与董事、监
                                   的信息披露问题;3、募集资事、高管管理人员
                                   金置换问题                          及财务人员进行沟
                                   公司通过修订完善内控制度、通交流,检查内部
                                   全力追讨和挽回损失、加强合 控 制 的 运 行 和 实
                                   规运作方面的学习和执行、提 施,检查募集资金
                                   高 董 监 高 和相 关 责任 人 的 规使用相关资料,提
                                   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内控 请公司进一步加强
                                   制 度 的 执 行监 督 与检 查 等 措内部控制的执行。
                                   施 进 行 整 改并 持 续执 行 上 述
                                   整改措施。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2021 年 1 月 14 日,
                                   第 三 届 董 事会 第 三十 四 次 会公司已向募集资金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专户归还该笔置换
                                   金 置 换 预 先已 投 入募 集 资 金资 金 10,062.75 万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元。
                                   在募集资金置换时限方面,公
                                   司 对 法 规 条款 的 理解 存 在 偏
                                   差,公司按照自身理解在募投
                                   项 目 变 更 后的 资 金到 账 时 间
                                   后 6 个月内,实施了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实际置换
                                   时 间 超 过 了募 集 资金 首 次 到
                                   账后六个月,违反了《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 募 集 资 金管 理 和使 用 的 监

                                         5
                                 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

6.关联交易                       无(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定价公允,并按有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关规定及时进行信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息披露。
                                 四 届 监 事 会第 十 次会 议 ,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控 股 子 公司 签 订重 大 合 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至 2020自 2021 年 6 月承
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资、委托理年 1 月期间合计认购私募基金 接前保荐机构兴业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理财产品 20,000 万元,公司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上述委托理财时,未履行 未履行完毕的督导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责任以来,多次敦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促上市公司追讨和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挽回损失,保荐机
                                 规定,上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 构将持续关注上述
                                 在 2020 年度发生大额亏损, 事项诉讼及仲裁的
                                 所 产 生 的 非经 常 性损 益 对 净进展情况。
                                 利润影响-16,820.66 万元。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 保 荐 工作 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6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股
                                                           是          不适用
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承
                                                           是          不适用
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江小伟关
                                                           是          不适用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
                                                           是          不适用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适用

及时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生做出的就私募基金事项 目前公司已通过
诉讼和仲裁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 诉讼和仲裁方式
                                                                       不适用
足的承诺                                             对私募基金的亏
                                                      损挽回、止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做出的放弃对其
                                                           是          不适用
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 15%的股份表决权的承诺
公司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以实施类金融投资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公司股东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是          不适用

                                      7
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武飞就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司因 2021 年度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终
                                                     止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
                                                     保荐代表人朱红平、全洪涛
                                                     具体负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红平                   全洪涛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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